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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摇号政策2023规定,天津汽车摇号政策

tamoadmin 2024-05-30 人已围观

简介指标使用管理:1、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政务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2、单位和个人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车辆登记业务,除持有有效指标证明文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办理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一)注册登记;(二)转移登记;(三)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四)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五)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

天津汽车摇号政策2023规定,天津汽车摇号政策

指标使用管理:

1、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政务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2、单位和个人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车辆登记业务,除持有有效指标证明文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办理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一)注册登记;

(二)转移登记;

(三)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四)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五)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六)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公共事业专用车辆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3、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最新政策:

01、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1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31号,以下简称《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02、放宽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2025年5月31日前,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并在本市购车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京、冀户籍人员参与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的,按照《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03、设置投资类其他指标

2025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购车的纳入统计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其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当年可直接申领1个投资类其他指标,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增加申领1个投资类其他指标,每年不超过4个;投资额超过1.6亿元(不含本数)的,超过部分按照《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04、引导个人与单位理性参与指标申请

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05、提高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通行便利

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的次数为每年不超过24次;每次办理的预约通行凭证有效期为连续的7个自然日,如办理预约通行凭证时当年所剩天数不足7个自然日,则以当年剩余天数为准。根据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预约通行凭证的次数由市公安局适时进行调整。(市公安局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津发改〔2022〕280号),今年年内将定向增加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

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将于10月开展。参加专项摇号的申请人须至2022年9月31日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未中签,并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同时本次专项摇号活动的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

法律分析:2021年5月31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其中明确:2021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法律依据:《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

一、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1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31号,以下简称《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文章标签: # 指标 # 小客车 # 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