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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管理制度范本_汽车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tamoadmin 2024-07-04 人已围观

简介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汽修厂管理方案4.小型汽车维修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5.汽车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6.汽车运输公司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7.汽修店座椅包皮不会偷偷更换座椅吧车辆送修与竣工出厂管理规定一、车辆或总成送修时,本公司与送修单位或个人签订维修合同或填写“维修工单”,确定送修要求、工期和质量保证等。二、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驶功能,装备齐全。三、事故车辆

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3.汽修厂管理方案

4.小型汽车维修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5.汽车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汽车运输公司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7.汽修店座椅包皮不会偷偷更换座椅吧

汽车质量管理制度范本_汽车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车辆送修与竣工出厂管理规定

一、车辆或总成送修时,本公司与送修单位或个人签订维修合同或填写“维修工单”,确定送修要求、工期和质量保证等。

二、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驶功能,装备齐全。

三、事故车辆或因特殊原因不能行驶和短缺零部件的车辆签定维修合同时,应作出相应的说明。

四、车辆送修时,本公司将建立或登记该车的技术档案、客户档案,观察有关证件,特殊情况下需要有关公安机关的证明。

五、送修车辆或总成竣工合格后,本公司将签发出厂合格证,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移交送修单位或个人。

六、车辆竣工出厂时,均按送修单位或个人汽车原有的配备完整移交客户。

七、客户接车时,应根据维修合同规定,就车辆技术状况和装备情况进行验收,发观不符合维修合同情况时,应当即提出,本公司将立即查明,及时处理。

八、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故障和提前损坏的,本公司优先安排免费返修。

九、如在是否是维修质量问题上双方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综合部负责完成。

(二)售后服务工作的内容

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综合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详见“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

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

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

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

(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有何意见;

(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

(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

(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

(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

(6)咨询服务;

(7)走访客户。

(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

l、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综合部经理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

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

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

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二天至一周内,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电话交谈时、业务员要主动询问曾到我公司保养维修的客户车辆运用情况,并征求客户对本公司服务的意见,以示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与在服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对客户谈话要点要作记录,特别是对客户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诉,一定要记录清楚,并及时予以处理。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应尽量答复;不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通话后要尽快加以研究,找出办法;仍不能解决的,要在两日内报告业务经理,请示解决办法,并在得到解决办法的当日告知客户,一定要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在“销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的一周后的7天以内,业务跟踪员应对客户进行第二次跟踪服务的电话联系。电话内容仍要以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为准,内容避免重复,要有针对性,仍要体现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

6、在公司决定开展客户联谊活动、优惠服务活动、免费服务活动后,业务跟踪员应提前两周把通知先以电话方式告之客户,然后于两天内视情况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户寄出。

7、每一次跟踪服务电话,包括客户打入本公司的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经办业务员都要做好电话记录,并将电话记录存于档案,将电话登记表归档保存。

8、每次发出的跟踪服务信函,包括通知、邀请函、答复函都要登记,并归档保存。

(四)指定跟踪、业务员不在岗时,由业务经理临时指派本部其他人员暂时代理工作。

(五)业务经理负责监督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并于每月对本部售后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小结、总结均以本部工作会形式进行,由业务经理提出小结或总结书面报告,并存档保存。

(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张表格:“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跟踪服务电话记录表”、“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

车间调度管理制度

为保障生产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

一、生产调度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生产作业的维修工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组织新的平衡,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二、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包括班组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工具准备情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作好多项生产准备工作。

三、根据当日应安排的“维修工单”,及时、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作业。调度指令必须绝对服从。班组或员工个人对调度有意见,必须先执行指令,下班后再提意见,必要时可向总经理报告。

四、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一般情况下,每班次(4小时)车间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

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当班组作业完成时,及时通知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

六、经常与配件部联系,了解配件供应情况,督促配件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间班组。

七、出现维修增加项目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业务综合部,以便与客户取得联系。在接到业务综合部增项处理意见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

八、检查督促车间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一是检查、督促操作者按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和班组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

九、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

十、督促车间文明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生产现场,引导教育员工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

十一、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全车间的典型问题或情况,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吸取教训;对工作中的优良表现,要予以表扬,以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调度人员在调度会前安排好准备工作,要以专业管理者的态度发言,简明扼要,启发号召力强。

车间生产检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维修质量和正常开展维修技术质量检验,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生产检验由检验员负责,具体由业务综合部专职检验员负责检验作业。

二、检验员的质量检验责任:

(一)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技术规章、标准和规范,严把质量检验关。

(二)参与制定与修订有关质量检验管理规章。

(三)掌握车间生产质量整体动态,完成质量分析,适时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工作方案或建议。

(四)建立、整理、保存质检统计资料,适时向公司提供相关的信息。

三、质量检验工作具体规定:

(一)凡进厂送修车辆或总成,均需经过本厂有关人员技术检验。

1、进厂送修车辆,由业务综合部质量检验员负责技术检测诊断,并向公司与客户负责。

2、车间生产过程质检由班组自检和检验员专检双层把关。维修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成员应按工艺规程、操作规范进行一次自检;总成装配完成时,班组长应按标准进行一次自检;全车或局部或总成维修完成,经过自检后,须经检验员进行全面质检,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确诊,否则不予出车间。

(二)生产过程中,出现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是否更换问题时,班组应请检验员到场进行技术分析、并决定是否更换。检验员对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的更换有决定权,并负有直接责任。

(三)因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首先经过检验员作返修前检测,确认返修项目后,通知调度员安排返修单送车间班组返修。

(四)凡竣工车辆,包括返修竣工车辆,必须经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检验员签署“合格”结论并签名,方可移交业务综合部。检验不合格,检验员签署“不合格”及其项目、技术数据、要求返工等意见,立即通知车间经理和班组返工。检验员在技术质量上有一票否决权,并负有全部责任。

(五)凡返修车辆,班组经车间经理安排后应立即返修,最迟不得拖延到24小时后动工,否则作抗调处理。

(六)凡维修作业中出现漏项、维修质量不合格、违章作业、延误工期等情况均由检验员在检验单作记录,当事班组按公司规定接受处分。

维修事故处罚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维修、维护车辆的检验工作,实行检验人员、操作人员签名的规定,没有以上人员签名不准出厂;

2、对于出现维修事故的车辆,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返工,向车主道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合理制定相应的维修范围,合理进行维修和更换配件;

4、认真分析维修事故的原因,确定相应的事故责任人:

5、确定维修事故的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制定相应的处罚报告;

6、对于出现维修事故的责任人应该严肃处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该责任人向客户道歉,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7、严格谨慎处罚出现维修事故的责任人,认真总结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8、对于重复出现维修事故的人员,给予开除出厂处理;

9、具体情况可根据处罚制度处理。

车间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 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维修工单进行。禁止无工单施工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车间经理调度和驾驶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经理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车间实行封闭式生产,一般谢绝参观。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经理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18、车间班前会、周(六)会、临时工作会由车间经理召开主持。一般不占用生产时间。班前会十分钟;周会二十五分钟;临时工作会半小时,最多不超过五十分钟;各种会议不得超时进行。

班组生产管理制度

为正常开展班组生产,有效发挥班组员工生产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为公司最基本生产单位,维修生产作业一般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即班组接到维修工单后,按工单要求进行生产。

二、班组一般由三人组成,最多不超过五人。三人中主修兼班长1人,技工1人,学徒工1人。如4人或5人可分别增加1名技工和1名辅助工。

三、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的组织领导者,同时也是生产骨干,技术主修。上班时间,班组成员直属班组长领导,成员必须服从班组长指挥调度。一般情况下,反对越级请示报告,任何时候反对擅自行动。班组长有权批评、纠正、制止班内不良现象和行为。

四、班组长对组织指挥工作承担责任。

五、班组长必须是有效的生产组织者,善于发挥全组人员的力量。同时,善于关心本组成员,善于团结员工,。善于与人合作,要经常与员工交心谈心,解决员工思想问题,反映员工个人困难。

六、上班时间,班组成员有事需离岗,必须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七、班组所负责维护的生产场地、设备、是全体成员共同责任,人人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八、班组的工作成绩,个人表现评价和存在问题,由班组成员民主议定,班长集中意见,向上级汇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本制度。

二、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三、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

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四、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五、工场内严禁吸烟。

六、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中心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H/H,不准

在中心内试刹车。

七、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工场的应指定位置存放。

八、在喷油部、油库及各部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

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九、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十、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 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

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十一、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

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十二、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十三、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四、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

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车间员工言行规范

车间员工言行规范,是车间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是员工上班时用语与行为的规定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一、用语规范

(一)上班见面用语:

“您早!” “您好!”

(二)下班分手用语:

“再见!” “您好!“

(三)上班时对有职务者(班长以上)一律用姓加职务称呼,例如王班长、张主任等;对普通员工以姓和姓前冠以小、大、老的年龄情况而定,或直呼姓名,或直呼名字,例如小李、李志诚、阿诚、志诚等;不可使用浑名、戏称。

(四)有问题,有事情需要别人指教、指示或帮忙时,应“请”字开头;别人帮助或答复你的提问以后,应该以“谢谢!”用语相谢。

(五)上班时间说话语调平和、言量不要太大,不得大声喧哗。

二、行为规范

(—)上班时穿着规定工作服,衣着整洁,个人修饰卫生得体,换下衣服整齐叠放个人更衣室内。

(二)工作时,应注意力集中,认真细致作业,作业要按工艺规程,作业规范进行。不得违章操作,不得一边作业一边闲聊或一边哼唱歌曲,应自觉保持工作环境的整肃。

(三)联系工作领取配件材料时,应快步行走不可拖拖拉拉。

(四)不到其他班组闲聊或闲逛。

(五)工作区不抽烟,不饮茶。饮茶可到员工休息室,抽烟可到吸烟区。

(六)上班时待班休息的,应到员工休息室休息,休息室可以阅读中心提供的员工阅读资料。不得在休息室大声说笑或开玩笑嬉闹。

(七)作业完成或下班前,应将工具清洗干净归箱、设备归位、场地清扫干净并作好自查。

(八)上、下班时应自觉打卡。出现两人以上打卡时应互相礼让他人。

(九)门卫需查询时应礼貌积极上前配合。

(十)公司集体公益事情应主动去做,他人有困难时,要自觉主动上前帮助。

技术管理制度

一、中心技术部是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有: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法规、标准。

(二) 组织编制和修订中心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组织制定中心技术管理及其各岗位责任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 及时向中心提出设备更新、改造、新置的资金使用计划,适时改造和增加设备,确保高效生产。定期检验设备仪器技术状况、适时提出维修报废报告。

(五) 根据本中心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并及时修订牛产工艺规程。及其管理规章和工艺文件。

(六) 负责组织中心的工艺纪律教育,使员工使用设备仪器工具的技术得到适时的提高;

(七)及时推广观代维修技术及具管理方法,促进中心在运用技术、上艺和材料方面不断发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八) 负责收集整理、运用、保管中心技术信息资料,包括技术资料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的建立、运用和保管。

二、非技术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出入技术部。

三、中心的仪器、设备、资料全部登记、造册、建档。

四、重要的或贵重的仪器、设备一律定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凡公用仪器设备需借用时,由班组长以上人员到技术部办理借用手续后方町借出使用。

五、重要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本中心人员如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工作必须经生产部或技术部主任批准。

六、借用仪器、设备用完后,应尽早归还。归还时,应由技术部人员予以验收,如有损坏,借用者应予赔偿,并说明损坏原因。

七、中心技术资料,不准外借;中心技术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技术资料室查阅。但必须爱护资料,损坏资料的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的要受到行政经济处罚。

“三检” 制度

根据《汽车修理行业国家二级企业标准》现制定“三检”质量管理制度如下:

1、“自检”、“互检”、“专检”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检验单上签字;

2、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维修出厂;

3、检验人员对于质量检验的部分经过检验后,确定检验结果,同时对于检验果负责;

4、“自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工修复,对于延误的时间和维修费用,由应责任人承担责任;

5、“互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通知车间主管或有关技术人员,并让其做出决,明确责任,对于责任人应追究其在误工期和增加维修费用等所造成的经济和誉的损失;

6、“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返修或追加项目,同时追究有关任人的责任:

7、对于明显维修缺陷,而检验员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有检验员的责任;

8、对于隐性缺陷和有关电子元件的缺陷,在检验过程中未能表现出故障的,情节减少相应检验员的责任;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基础上,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扩大调整范围、严格三包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修改。

修订前的《汽车三包规定》共9章48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承担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家用汽车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技术机构的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按照汽车三包制度的要求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交付修理记录等义务。第三章三包责任,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限和包修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补偿标准和消费者损失赔偿的要求、三包责任转移、三包责任免除条件以及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和其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第四章争议的处理,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途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本规定涉及的用语进行了定义或者说明,明确了有关配套标准和规章生效的日期。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汽车召回,指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通知、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最早源于美国。2002年,中国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相关条例;2004年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国汽车召回制度拉开帷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0日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10月31日正式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拒不改正的生产者、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起草  

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相关条例。

2004年,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 

2012年2月,法制办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相对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罚款额度大幅提高,分别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提高到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和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意见征求  

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总结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3月4日前提出。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 

(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要求; 

(二)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要求,但仍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本条例所称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预防和消除缺陷的活动。 

第四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称质检部门)负责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 

质检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召回 

第五条 质检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并发布缺陷调查、信息报告和备案等具体工作要求。 

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承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具体技术工作。 

第六条 质检、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车辆生产、 安全技术 检验、销售、登记、维修、召回、消费者投诉、人身伤害等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回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召回缺陷汽车产品而未实施召回的,质检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召回缺陷汽车产品。 

本条例所称生产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前款所称的生产者。 

第八条 有关部门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相关工作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质检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第十条 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有关汽车产品和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生产者应当主动收集汽车产品质量信息,使其生产的汽车产品具有可追溯性,能够通过标识和记录,确定汽车产品的召回范围。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向质检部门备案以下信息: 

(一)生产者基本信息; 

(二)汽车产品技术参数和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 

(三)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信息; 

(四)同一类型汽车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召回的信息; 

(五)质检部门要求备案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 销售、租赁、维修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建立相应的汽车产品经营台账及维修记录,如实记录经营的汽车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维修情况等内容。经营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维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经营者应当向质检部门和生产者报告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经营者获知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第十三条 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自调查分析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质检部门报告。 

生产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第十四条 质检部门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必要时,质检部门应当开展缺陷调查。 

缺陷调查可以采取进入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以及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情况等措施。 

生产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经营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 

质检部门不得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 

第十五条 质检部门经调查认为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 生产者认为其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质检部门提出意见,并提供证明材料。质检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证明材料进行论证,必要时对汽车产品进行技术检测或者鉴定。经论证、技术检测或者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质检部门应当责令生产者召回。 

第十六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按照质检部门的规定制定召回计划,自召回计划制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检部门备案,并根据召回计划组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生产者修改已备案的召回计划的,应当按照质检部门的规定重新备案。

第十七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告知车主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避免发生损害的紧急处理方法以及其他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告知车主停止使用。车主应当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 

质检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已经确认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信息以及生产者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对汽车产品存在的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八条 生产者应当在向质检部门提交召回计划的同时,将召回计划的内容告知销售者,并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缺陷汽车产品,待缺陷消除方可销售。 

第十九条 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已经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 

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对缺陷汽车产品进行运输所需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生产者应当按照质检部门的规定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并自召回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质检部门应当采取技术评估等措施加强对召回过程的监督,发现召回范围、消除缺陷的方式等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信息记录的; 

(二)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的; 

(三)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汽车产品经营台账、维修记录的; 

(四)生产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检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租赁或者使用缺陷汽车产品,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一)生产者未如实报告调查分析结果的; 

(二)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 

(三)生产者未发布召回信息的; 

(四)生产者未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缺陷汽车产品的; 

(五)生产者未按照已提交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的; 

(六)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 

(七)生产者未按照规定方式消除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的; 

(八)经营者未停止销售、租赁或者使用缺陷汽车产品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从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的; 

(二)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 

(三)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汽车产品出厂时随车装备的 轮胎 存在缺陷的,由汽车产品的生产者负责召回;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 

轮胎的召回参照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生产者依照本条例召回缺陷汽车产品,不免除其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019

汽修厂管理方案

加强工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 修理 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 措施 。

 三、牵引车、叉车、 拖拉机 、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 报告 ,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 保险 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传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5、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 规章制度 ,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 教育 ,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7、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8、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0、积极参加 安全教育 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1、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12、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1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1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1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

 1、总则

 1、1为加强工厂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含厂区外堆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作业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2、安全技术要求?

 2、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2、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2、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2、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2、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2、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2、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2、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2、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2、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2、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2、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2、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2、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2、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2、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车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3、2公司、用车单位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3、3、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3、3、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3、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3、3、4、车辆事故记录。

 3、4调度部、安全部负责本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调度部及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主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照后方可使用。

 3、6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管理部门统一设计、监制。

 3、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3、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不得以车代步。私自以车代步者,加重处罚。

 4、安全技术检验?

 4、1公司用车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4、2调度部、安全部在用车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调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4、3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调度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调度部、安全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5、2对在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6、附则

 6、1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监督实施。

 6、2用车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6、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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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公休日轮班工作制。

2、行政财务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周六、周日上班发给加班工资,销售及车间维修员工实行提成工时工资制。

3、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的填《工作请示联络单》,部门经理核实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考勤依据,无打卡又无办理审批手续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

4、员工考勤由企管部制表,经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5、员工上、下班时间按本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上午/下午)

6、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因公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在各部门人员去向管理白板上注明,无请示或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借故请病假、事假在外做其它收取利益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7、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发工资?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元,旷工1天,每次扣罚?元。月旷工累计3天,除扣发工资外并作辞退解聘处理。

8、当月考勤超过满勤天数的,填《工作请示联络单》经审批备案后可在下月补休,下月不补休的作废。

二、请、休假管理制度

1、员工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及年休假等(取消探亲假及其他假期),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工资÷21.75天*相应天数=应发的加班工资(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2、员工请、休假需填写《请(休)假呈批表》,休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加班补休,原则上当月或下一月内补完。请休假及补休,须提前办理手续,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企管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休假,2天内由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企管部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部门经理请休假经企管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月累计3天,扣除当月奖金分配数的50%;事假月累计5天,取消当月奖金分配。事假最长不得超过10天。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基本工资÷21.75天=应扣除的每天工资

4、员工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按其试用日期计起),可享受带薪年休假。2年至5年5天;6年至10年7天;11年至20年10天;20年以上14天。休年假不得超期和跨年度累休,年休假可冲减事假病假。

5、员工病假,须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部门经理后补办手续)。病假月内2 天,基本工资不予扣除,病假 2天以上,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基本工资:

工作五年以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

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工作十年以上,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病假工资计发标准:

基本工资÷21.75×(60%~80%)=每天应发工资

病假月累计4天,扣除当月奖金分配数的50%;病假月累计7天,取消当月奖金分配。

6、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病假,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期,分别为一年内15天,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天,最长不超过90天,其他情形的,按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执行。

7、凡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超过24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本年已休年假,但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超过24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享受下年年休假待遇。

8、员工结婚,休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休假13天。超假须经批准,超假天数按事假处理。

9、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超假须经批准,超假天数按事假处理。

10、员工的年假、计划生育假、产假、婚、丧假等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休假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汽车运输公司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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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说明:

1、拟成立公司的投资人(所有投资人)需在制度最后一页签字;已成立了的公司则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只是提供部门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制作,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为 元,经营范围是 ,法定代表人是 。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已(拟)购置 辆 (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 名: 、 、(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 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说明:

1、商户负责人需在该制度文本的每页签字,已有工商执照的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只是提供部门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制作,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参考文本

(商户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商户概况

(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为 元,经营范围是 ,负责人是 。 (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已(拟)购置 辆 (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 名: 、 、(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一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 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是 (姓名),负责 (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对 (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二、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系统的检查及维修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及时向主要负责人 汇报情况。

2、认真学习并熟知交通法规、法则。

3、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情况,尽量保证货物及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单位)业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车辆情况分配运输任务,通知驾驶员货物的类型、数量等货物的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

2、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

3、驾驶员按照货物的摆放规则装载,不超高、超载,核实货物信息和送货地点等信息。

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停车的最佳位置,将车辆安全停放好后再卸载货物,确保卸货的安全。

6、与收货人核对货物后返回(单位)。

7、遇到情急情况或交通事故迅速拨打110或120等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入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 , 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并拆检轮胎,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 , 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 , 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一般的汽车维修店不会做这种偷换车座椅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一般情况下如非不得已,汽修店是不会让车主换座椅的,即使更换零配件也是会提前给车主通知的。

汽修厂的一般管理制度:

一、成立质量管理机构。二、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

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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