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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改装合法吗_汽车内饰改装是否合法

tamoadmin 2024-05-21 人已围观

简介常规改加装项目的合法性「国标委」于2019年规划实施了《16项汽车改装标准》,从这一节点开始主流改装合法了。改装车文化在各大汽车工业足够成熟的区域都很发达,国内在数十年积累与进步后也达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汽车改装行业的规则化是必然的结果。而且改装汽车还能够完善汽车消费链,任何消费行为都能够创造GDP,一旦后市场形成大规模改装文化与赛事文化,对于刺激大宗消费品消费是有利无弊的。那么开放的十六项包括哪

汽车内饰改装合法吗_汽车内饰改装是否合法

常规改加装项目的合法性

「国标委」于2019年规划实施了《16项汽车改装标准》,从这一节点开始主流改装合法了。改装车文化在各大汽车工业足够成熟的区域都很发达,国内在数十年积累与进步后也达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汽车改装行业的规则化是必然的结果。而且改装汽车还能够完善汽车消费链,任何消费行为都能够创造GDP,一旦后市场形成大规模改装文化与赛事文化,对于刺激大宗消费品消费是有利无弊的。那么开放的十六项包括哪些呢?

1、项目&标准

装饰类改装包括

汽车外包围(空气动力学套件),轮毂轮胎、车身改色以及内饰装饰。这些改装项目理论上都必须申报登记,改装件要符合标准限制;比如外包围不能明显改变车辆的特征或遮挡品牌Logo,车身改色后需要更换行驶证照片并录入数据库。正常的汽车贴纸面积不得超过车身覆盖件(不包括车窗)的30%,超标后同样需要更改行驶证。

实用类改装包括

汽车侧踏板,前后防撞装置,拖车钩总成,车顶行李架与行李箱等。这些改装项目部分不会明显改变车辆特征,比如行李架或装饰性塑料附加保险杠,加装后不用登记备案也不会被处罚。不过车顶行李架、横杆、行李框和行李箱是要变更的,因为装上这些配件后会显得车辆很奇怪,对于不懂车的路人而言可能会影响对车辆信息的误判,肇事逃逸的成功率会高一些,所以必须换照片。

知识点:汽车使用行李架或行李箱载货要注意不要超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利用车顶行李架载货从车顶算起不得超过「50cm」,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米。这一标准同时也是改加装件的标准,对于普通家用车而言是绝不会出现总高度超过4.5米的,除非安装车载短波电台的天线;所以需要注意的只有“≤50cm”的车顶高度限制,行李架基础杆与横杆不会超标,但是行李箱可能超标。

2、性能改装

内部结构改装升级往往不用申报,比如越野车加装差速锁、行程相同的弹簧更换不同硬度的选项等,说白了就是看不到或看不出差异也就没有什么影响了。但设计到底盘悬架的改装还是要申报的,比如底盘「井字架&顶吧」,且不论这些改装件是否会伤车,但只要改了就会明显看出车身姿态的变化。其次如大尺寸的轮毂,竞技杠等项目的改装也要备案,因为只有改装件符合标准才不会在出现事故后影响的车险理赔。

说明:加装照明灯(涵盖爆闪灯),特殊车型涂装,摘消音器、反光车膜、更换车标等行为都都是被严格禁止的。这里需要说明的只有「灯光」,原车灯升级是被默认允许的,加装雾灯一般也不会管,除此以外的灯光都不要使用,否则一查一个准。汽车常规改装项目基本全面开放,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即可,供参考。

车内改装不违法,车内改装属于装饰性质的,在不影响驾驶安全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也无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内饰改装合法范围: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改装内饰是允许的,而且只要内饰改得好,汽车能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改装时要注意不能拆卸座椅,随意减少、增加座位数,毕竟每辆车都有核载人数。

不合法的改装并不是针对内饰,不合法的改装部位有:升高底盘、轮胎尺寸、排气系统的改装、进气系统的改装、发动机的型号、灯光音响总成。

汽车改装的相关规定:

1、可以对车身颜色(包括内饰)、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

红色为消防专用,**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

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2、更换前保险杠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3、加宽轮胎,对进气系统、排气系统等等进行改装,这些改装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例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及特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文章标签: # 改装 # 机动车 #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