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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问题诉讼案例,汽车质量诉讼范文

tamoadmin 2024-05-17 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不合格产品诉讼时效 姜赫然 文 何翔任 统筹 投稿邮箱 cheyoubao@126.com 去年底, 大众旗下途锐车型 因设计缺陷导致发动机进水熄火, 48名车主向大众中国提起诉讼。 近日,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 大众中国向其中3名车主赔钱退车, 赔偿金额为63万元至68万元不等。 另外45名车主因车辆未发生实际损失,

1.汽车不合格产品诉讼时效

汽车质量问题诉讼案例,汽车质量诉讼范文

姜赫然 文

何翔任 统筹

投稿邮箱 cheyoubao@126.com

去年底,

大众旗下途锐车型

因设计缺陷导致发动机进水熄火,

48名车主向大众中国提起诉讼。

近日,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

大众中国向其中3名车主赔钱退车,

赔偿金额为63万元至68万元不等。

另外45名车主因车辆未发生实际损失,

诉求被驳回。

法院同时认定,

大众公司的召回方案

能有效解决涉案车辆发动机进水的危险。

原被告的争议焦点

原告车主们的车辆都存在相似的问题,即在雨天驾驶时因发动机进水熄火,他们提出希望大众能够明确承认车辆设计缺陷,并彻底解决故障问题,赔偿相应损失。

对此,厂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移除不必要的排水阀”和“在进气口处安装导流板”,但车主们无法接受这一召回方案,认为产品存在设计缺陷,这种方案不能解决问题。

大众公司则认为,已履行了生产者对缺陷 汽车 产品的召回义务。在召回公告中已经告知 汽车 产品存在的缺陷指的是“安装在车辆进气管底部的排水阀可能被灰尘、树叶或其他异物堵塞。水可能从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道并且无法通过排水阀有效排出,在空气滤清器壳的底部形成积水,进一步导致空气滤清器浸水。如果发动机进气管道中的积水过量且无法被有效排出,在车辆启动或加速时,不能排除在极端情况下水被吸入发动机中导致发动机损坏进而熄火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公司已通过官网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道歉,不存在重复道歉的事由和法律依据。因此,大众公司只同意为受损车主免费更换发动机,但不同意车主的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赔偿金额的法律依据

以车主兰先生为例,发动机进水时兰先生已实际用车11个月。兰先生起诉主张购车款、车辆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误工费等总计70万余元。

法院综合案情,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原则,结合其诉求,酌情确定大众公司赔偿原告兰先生65万元整。对于另外两名车辆受损的车主,法院酌情判决大众公司赔偿的金额分别为68万元和63万元。同时,3位车主需将车辆交还给大众公司。

主审法官罗曼表示,具体赔偿数额是法院基于3名车主的实际损失,并在二手车市场进行询价后判定的金额。“我们主要考虑消费者能够一次性解决纠纷。”罗曼如是说。

鉴定显示召回方案有效

大众公司在召回公告中提出了两项解决措施:在车辆进气口处加装导流板,或移除进气系统中进气管部分的单向排水阀。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原告之一、车主杨先生申请,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就相关问题对涉案车辆进行了鉴定。

结论显示,车辆进气口处加装导流板的措施有效、合理,且并未给车辆使用带来新的危险与不利影响;但移除单向排水阀的措施不合理,该措施会造成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实际涉水高度降低,同时会减少空气滤芯的使用寿命、影响发动机进气。

法院对涉案车辆进一步勘验表明,只要消费者遵照用户手册驾驶,不超过行车最大涉水高度,将单向排水阀移除并不影响车辆的实际正常行驶。据此,法院认为召回方案已有效解决了涉案车辆发动机进水的危险,另外45名车主的其余诉求均被驳回。

法官提醒厂商要开诚布公

根据朝阳法院查明的事实可知,涉案 汽车 作为新款途锐轿车,车辆在改款过程中,将前大灯的形状进行了重新设计,但在设计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到前部进气口与前大灯的相对位置关系。车辆的缺陷问题属于产品设计缺陷,即通过车辆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系统的进水难以通过既有的排水装置排出,而导致发动机存在因进水被损毁的风险。

法官罗曼指出,大众公司有义务清晰、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缺陷内容。但纵观大众公司的缺陷公告全文,告知内容过于含混、琐碎:缺陷内容的公示不从大灯的设计缺陷直接展开,反而从排水阀可能因外部原因堵塞而无法发挥其排水功能说起;“雨水可能从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的表述也无法使消费者简单明了地得出“大灯的位置设计存在问题”。

基于此,法院判决支持了48名车主要求大众公司如实告知车辆质量缺陷信息的诉求。根据判决,告知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如判决生效后大众公司拒绝履行此义务,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大众公司负担。

汽车不合格产品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年。

《民法通则》第136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文章标签: # 车辆 # 车主 # 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