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购车指导 购车指导

天津汽车限购新政策最新消息_天津车辆限购吗

tamoadmin 2024-05-21 人已围观

简介根据措施,天津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天津购车。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设置小客车区

天津汽车限购新政策最新消息_天津车辆限购吗

根据措施,天津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天津购车。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

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天津的人员在天津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在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市的单位在天津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理配建停车位,科学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

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培育引进二手车经营企业,稳步提升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天津还将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力度,释放汽车消费潜能。

》》》2022天津普通小客车专项摇号活动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我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2022年内定向增加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加专项摇号活动的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已报名申请参加2022年第10期个人摇号活动,且通过资格审核。

至2022年9月30日,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未中签。

本次专项摇号活动的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

二、申请、取消申请及资格审核

报名申请

符合专项摇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0时—10月8日24时前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前往政务服务窗口,进入个人中心界面,选择参加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申请人未选择参加专项摇号活动的,不影响其参与2022年第10期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申请人是否“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活动未中签”以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历史摇号记录为准。“个人普通车摇号中签次数查询功能”目前已开放,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取消申请

申请人需要申请退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配置的,应当在2022年10月18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人单独取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申请不会影响2022年第10期个人摇号活动;申请人若取消2022年第10期个人摇号申请,会一并取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申请。

2022年10月8日24时后取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申请的,将无法再次申请参加本次活动。

资格审核

指标服务机构于10月23日公布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前往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编码,纳入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

三、活动时间安排

10月26日下午2:26开展专项摇号活动,中签结果将于当日下午公布。在专项摇号活动中未中签的申请人,自动参加2022年第10期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2022年第10期摇号和竞价活动的受理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变,竞价活动定于10月25日开展,摇号活动定于10月27日开展,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四、指标使用事项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指标所有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我市增量指标申请。

通过个人专项摇号指标登记的车辆,可产生更新指标;再次更新时不限制车辆购买条件,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五、网站网址及咨询电话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xkctk.jtys.tj.gov.cn;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咨询电话:022-12345。

特此通告。

文章标签: # 指标 # 摇号 # 小客车